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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拆迁法法律法规

提起拆迁,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它的补助标准。纳闷,我国在拆迁补助上面,有哪些具体的规定呢?关于拆迁的具体条文,政府有关部门出台什么样的措施呢?

目前我国现行的土地法始于1986年,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在实践中出现不少问题,修法的呼声越来越大。特别是关于征地拆迁,一直以来,对合法征地范围规定得不够清晰是造成拆迁户利益受损的原因之一。

旧版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征用,并给予补偿”,但对“公共利益”却没有明确定界,这就造成很多钻空子的现象,导致普通百姓维权也没有依据。

新土地法根据国外和台湾地区的成熟经验,结合国内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综合得出了具体的征地范围定界,白纸黑字一一列举,这就大大缩小了合法征地拆迁的范围,让违规征地没有了操作空间。

最新拆迁法法律法规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

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若是在08年之后建造的并且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那么这样的话直接就可以认定为违章建筑。由具体的相关法定认定机关,若是在集体土地上就是乡镇人民政府,如果在国有土地,就是规划行政部门。当然,也有诸如比如安徽省将相关的行政权力集中实施,统一由城管部门来认定。

若是建造在08年之前,那么当时没有基本性法律也就是城乡规划法没有,没有基本性法律来认定违章建筑,则要看当时除了基本性法律之外,有没有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如果有相应的规章或法规的规定,并且建造方满足了当时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的话,则其建筑行为及状态都是合法的建筑。

对于不动产,若在2008年完成建造行为,其在2008年之后没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应该怎么进行处理?首先肯定的是该房屋的持续存在状态是受法律保护的。若改变该房屋建造的质量?如对房屋重新的改建、扩建?则房屋的建造行为势必违法了《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法律规制的是“建造行为”。新“行为”则适用新法的原则及要求。

上述则是结合实务及法理解读一下对违章建筑和环保关停在法律适用问题上的一些共同点和区别点。并通过违建与环保,一“动态”一“静态”出现的行为及后果来帮助大家理解相关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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